0.5克海洛因判多少

11-10 教育 投稿:海风少女
0.5克海洛因判多少

珠海法院最具警世意义的

十个毒品犯罪案件

案件一:骗妻食用催情水 这个男人心恶毒

——赖某欺骗他人吸毒案


案件二:服“药”止痛上了瘾 卖“药”赚钱是贩毒

——李某贩卖毒品案


案件三:“饼干”含有大麻叶 上瘾“食品”要当心

——王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


案件四:戒毒期间竟然贩毒 半克毒品获刑三年

——林某贩卖毒品案


案件五:水客偷带止咳水 走私毒品罪不轻

——黄某走私毒品案


案件六:姐弟共贩毒 监狱来相会

——万某燕、万某贩卖、运输毒品案


案件七:容留吸毒是犯罪 “招待”他人要坐牢

——陈某容留他人吸毒案


案件八:贩卖毒品毫毛重 监狱要关十个月

——李某贩卖、运输毒品案


案件九:毒品制成开心水 卖者获刑很伤心

——周某等贩卖毒品案


案件十:罪孽深重大毒枭 死到临头悔恨迟

——罗某等运输毒品案


点评人:

童年生 珠海市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霍晓光 珠海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晖(女) 暨南大学法学教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实施广东省禁毒委《广东省禁毒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防毒、拒毒,大力推动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在今年的“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珠海市禁毒委员会共同发布了近三年来“珠海法院最具警世意义的十个毒品犯罪案件”。

案件一:骗妻食用催情水

这个男人心恶毒

——赖某欺骗他人吸毒案


推荐人: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曹文艳法官


犯罪事实:2018年11月起,被告人赖某为满足自己的性需求,从网上购买了“催情水”,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加入食物中骗其服用。2019年3月,二人出现感情问题,赖某为报复妻子,继续在食物中添加“催情水”。2019年6月,赖某在明知“催情水”中含有毒品成分后,仍多次添加在妻子的食物中,骗其服用。2019年8月,赖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传唤,主动供述了上述事实。经鉴定,“催情水”中含有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多虑平成分。


鉴于赖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且其妻子表示谅解,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以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赖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陈晖点评:被告人赖某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了满足自己性需求,多次欺骗妻子吸食含有毒品成分的催情水,不仅危害健康,也扭曲人格,害人害己,这男人真是可恶至极!虽然最终获得妻子的谅解,但仍难逃法网恢恢。网上一些挂之以性保健的药水,鼓吹催情效果,可能有违禁成分,让服药者产生嗜药性,对身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应令世人警醒。



案件二:服“药”止痛上了瘾

卖“药”赚钱是贩毒

——李某贩卖毒品案


推荐人: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侯静晶法官


犯罪事实:被告人李某因牙疼吸食曲马多上瘾,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后便从网上联系贩毒人员购买,后为筹措吸食毒品的资金向他人贩卖曲马多。2019年12月7日,李某经事先与黎某联系后,携带10板曲马多(每板12粒,净重共计42.60克)到达约定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屏某处,将上述曲马多贩卖给黎某,获款一千元,被公安机关人赃并获。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陈晖点评:曲马多是一种非吗啡类中枢性强效镇痛药,属于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一般的药店无法购买,患者须凭处方在医疗机构或获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店实名购买。被告人李某因牙痛吸食曲马多成瘾,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后便从网上联系贩毒人员购买,这已经不是正常的治疗行为,而是吸食毒品;李某为了牟利,不仅自己吸食,还贩卖给其他吸毒人员,属于以贩养吸,应予严厉打击。



案件三:“饼干”含有大麻叶

上瘾“食品”要当心

——王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


推荐人: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艾欣欣法官


犯罪事实:2019年10月,被告人王某向他人购买印度大麻的植株和碎叶,将部分叶片提炼成“火麻油”后制作饼干、蛋糕,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并宣传其制售的“火麻饼干”“大树饼干”食用后会有“飘”“爽”“玄乎乎”等感觉。经鉴定,从王某家中查获的制作原料“火麻叶碎叶”及“火麻叶植株”均为大麻科大麻属印度大麻,是联合国禁毒公约中的严格管制品,其全株均含四氢大麻酚。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童年生点评:被告人王某获取制毒原料大麻叶后,制造“火麻饼干”,并在网络平台销售,其行为不仅触犯刑律,还会引发其他违法犯罪。因此,应当加强对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严厉打击披着“食品”外衣在网上售卖毒品的行为。对于容易使人成瘾的“食品”,消费者要提高警惕!



案件四:戒毒期间竟然贩毒

半克毒品获刑三年

——林某贩卖毒品案


推荐人: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超君法官


犯罪事实:珠海某医院是从事戒毒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曾某和被告人林某自愿到该医院进行戒毒治疗。2020年8月14日,林某向不法分子购买1克海洛因后,在该医院病房内将其中0.5克海洛因贩卖给曾某。侦查人员根据曾某提供的线索将林某抓获。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陈晖点评:吸毒人员到戒毒医疗机构戒毒,本来是希望扭转人生,回归正常生活。被告人林某明知毒品危害极大,却以身试法,心存侥幸,竟然在戒毒场所贩卖毒品,严重影响戒毒监管机构的医疗秩序,也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虽然林某贩卖毒品数量较少,但按照法律规定,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属于情节严重,应从严惩处。



案件五:水客偷带止咳水

走私毒品罪不轻

——黄某走私毒品案


推荐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陈强法官


犯罪事实:2020年初,澳门居民被告人黄某与蔡某(已判刑)商定,由蔡某代收水客从澳门偷带回珠海的一批“止咳水”,并通过物流发给客户或由客户自行提货,每瓶收取澳门币2元的好处费。2020年4月5日,拱北海关在珠海市拱北口岸旅检现场抓获了为黄某偷带“止咳水”的水客潘某1、周某、潘某2(均已判刑),并从其携带的物品中分别查获了“止咳水”25瓶、6瓶、25瓶。经鉴定,检出可待因成分。随后,拱北海关根据线索将蔡某抓获,并从蔡某经营的仓库内查获“止咳水”249瓶(120ml/瓶)。经鉴定,均检出可待因成分。


鉴于黄某具有认罪认罚情节,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童年生点评:含有盐酸异丙嗪、盐酸麻黄碱、可待因等成分的口服溶液“止咳水”,可刺激中枢神经,达到镇痛、镇静、止咳作用,大量服用会产生快感和幻觉,从而产生心理和生理上的依赖,长期服用极易上瘾。2015年5月1日,我国就将复方可待因口服液列入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禁止非法买卖。由于我国对该类药品管理严格,不法分子利用“水客”蚂蚁搬家方式,多次分批携带含有微量可待因等成分的“止咳水”入境,再由网点统一收购,转卖至其他地区,分售给“瘾君子”,社会危害性大,应严厉打击。



案件六:姐弟共贩毒

监狱来相会

——万某燕、万某贩卖、运输毒品案


推荐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陈强法官


犯罪事实:2019年12月17日,被告人万某燕通过微信与购毒人员赵某商议,以人民币2500元的价格向赵某贩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并约定在珠海市某酒店停车场交易。当日17时许,万某燕将2小包甲基苯丙胺交给其弟被告人万某,委托万某带到约定地点交付。随后,万某携带毒品乘坐出租车从广州市来到珠海市某酒店停车场,将上述毒品交给受赵某委托前来收取毒品的黄某后离开。后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从其身上查获2小包甲基苯丙胺,净重0.83克。12月24日,万某燕、万某被抓获。公安机关在万某燕住处还查获甲基苯丙胺45袋,净重66.48克。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万某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万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霍晓光点评:毒品伤身,祸国殃民,是吞噬社会财富、诱发社会犯罪的罪魁祸首。在毒品的巨大诱惑面前,被告人万某燕利令智昏,竟然利用亲情拉弟弟下水,可恶!被告人万某明知姐姐贩卖毒品,不加劝阻,反而帮助送“货”,可悲!二人咎由自取,可鉴!



案件七:容留吸毒是犯罪

“招待”他人要坐牢

——陈某容留他人吸毒案


推荐人: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曹文艳法官


犯罪事实:被告人陈某十年前曾吸食毒品。2020年,其受人雇佣看管珠海市金湾区一废弃厂房,认识了吸毒人员黄某。因陈某看管的废弃厂房偏僻,黄某提出在该处吸食毒品,并提出给陈某免费吸食。陈某同意黄某的请求。2021年2月、3月,陈某、黄某等人先后两次在上述厂房内共同吸食了由黄某提供的毒品。


鉴于陈某具有认罪认罚情节,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陈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


霍晓光点评:容留他人吸毒,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给吸毒者提供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下或者引诱下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既可以是提供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提供由自己暂时支配的场所;既可以是提供给吸毒者独自吸毒,也包括行为人与吸毒者一起吸毒,以上情形都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案件八:贩卖毒品毫毛重

监狱要关十个月

——李某贩卖、运输毒品案


推荐人: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姬鸿雁法官


犯罪事实:吸毒人员李某熙通过微信与被告人李某约定以邮寄方式购买毒品海洛因。李某收到李某熙微信转账的毒资后,向不法分子购买了少量海洛因,伪装成干燥剂与一盒月饼、散装的糖果等一起包装好从广西邮寄给李某熙。李某熙在其珠海斗门的住处收到上述毒品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查获的干燥剂小袋内的疑似毒品物质中含有海洛因成分,净重0.27克。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陈晖点评:零包贩毒是吸毒者获取毒品最常见、最直接的渠道。此种贩毒行为虽然涉案毒品数量较少,但作为贩毒网络的终端环节,在毒品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较高。行为虽隐蔽,危害却很深,必须严惩不怠!根据《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毒品危害大,勿以量小而卖之!



案件九:毒品制成开心水

卖者获刑很伤心

——周某等贩卖毒品案


推荐人: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邝占雄法官


犯罪事实:吸毒人员黄某联系被告人梁某,要求购买3瓶含毒品γ-羟丁酸成分的液体(俗称“开心水”,每瓶净重约10克),并通过微信转账向梁某支付毒资。梁某收到钱后联系被告人周某向其购买“开心水”,然后交给黄某。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梁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霍晓光点评:“开心水”是由一种或多种毒品混合而成的新型毒品,是合成毒品的一种,一般无色无味,对吸食者的影响类似于兴奋剂和冰毒,会使吸食者出现亢奋和幻觉等状态,因而得名“开心水”。吸食“开心水”会引起精神分裂症、被害妄想症等症状,对大脑和神经系统的危害是不可逆的。吸食者,害人害家,千万别为了一时“开心”,悔恨终生!



案件十:罪孽深重大毒枭

死到临头悔恨迟

——罗某等运输毒品案


推荐人: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曾若凡法官


犯罪事实:2015年12月23日,被告人罗某收到不法分子的接“货”要求后,指派被告人林某驾车从外地接运一箱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存放于珠海某村。后罗某指使被告人乐某将上述毒品藏至一胶桶底部。12月26日,罗某、乐某、被告人阳某三人将藏有毒品的胶桶搬运至珠海某码头准备走私出境,途中被民警抓获,当场查获毒品23.9724千克。


2015年10月至11月的一天,被告人钟某根据罗某要求,驾车前往外地接运18箱甲基苯丙胺至珠海一出租屋。2016年1月11日,民警在该出租屋内查获该批毒品,净重198.71千克。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罗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林某、钟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乐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阳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罗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童年生点评:珠海作为我国重要的口岸城市,毗邻港澳,跨境毒品犯罪时有发生。被告人罗某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极刑!罗某死到临头,悔之已晚!



珠海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充分发挥刑罚的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社会功能,努力把珠海建设成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

来源: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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