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儒骏和园怎么样(平顶山市儒骏和园)

03-09 房产 投稿:恍然记起
平顶山儒骏和园怎么样(平顶山市儒骏和园)

  中宏网河南5月7日电(记者 杨少华) 5月7日,记者从河南省消防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获悉,因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平顶山市和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4千元。

  《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新消行罚决字〔2022〕第0009号显示,2022年4月22日,平顶山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平顶山市和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儒骏和园进行检查时,发现儒骏和园小区内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由于儒骏和园小区是一年内检查首次出现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的情况,且能够立即整改。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平顶山市和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4千元的处罚。

  据公开资料显示,平顶山市和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园北街中段路东(市九中对面儒骏和园四楼),注册资本为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物业服务;房屋租赁;自来水供应。

  相关法律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内应当保存高层民用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和消防设施系统图及控制逻辑关系说明、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等资料。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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