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新城物业电话多少(新建区红谷新城物业电话)

04-18 房产 投稿:旧巷情人
红谷新城物业电话多少(新建区红谷新城物业电话)

来源 | 都市现场(jxtvdsxc)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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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物业公司利用小区的电梯广告、户外广告,或者公共区域的停车位进行经营获得的收益,属于小区的公共利益。最近,南昌市民谭先生给都市现场打电话说,他因为小区公共收益的去向和物业发生了争执,想让都市现场来评评理。

谭先生是南昌市青山湖区保利心语花园小区的业主。他说,前段时间因为听说朋友所在的小区用公共收益分红给业主发了“红包”,于是多次向物业提出,想了解自己小区公共收益的去向,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气急之下,上周,谭先生把家门口电梯里的一块广告板破坏了。

谭先生说,破坏广告板是他的不对,该赔多少他会赔多少,但是广告收益是属于业主们的,他只想弄清楚广告收益去哪里了。

于是,记者随谭先生到小区物业处了解情况。这里的负责人表示,小区的公共收益大部分用于小区的公共支出,支出情况会在下半年进行公示。他还说,小区共有1800多户业主,目前只有谭先生等小部分业主提出了分红的诉求,并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

记者走访保利心语花园小区时发现,因为交房不足三年,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还没成立,业主们对公共收益分配问题也意见不一。有的业主表示,有分红当时更好,如果有人牵头做这个事情,他会去支持;也有的业主表示,他们只想知道收益去到了哪里,物业将服务做好了就行。

律师:分配小区公共收益 需经业主大会表决

就谭先生所在小区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王虹力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共收益的分红,需要经过法定程序。

根据《物权法》七十三条规定,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之外,小区内的道路、房屋、公用设施、停车位、物业管理用房等,都属于小区业主共有。那么由此而产生的收益,也应当属于小区的全体业主。谭先生如果认为小区的收益应当分红,那么小区要成立业委会,经过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作出决议之后,才可以将小区公共收益分配给全体业主。

目前,对于被破坏广告板的赔偿事宜,谭先生正和小区物业进一步协商。

红谷新城小区部分物业人员工资 由公共收益支付?

记者在南昌市内多个小区走访时发现,大部分封闭式小区的高层居民楼电梯都张贴着广告,但许多市民并不知道这项收益属于业主。通常,这笔钱由业委会或者物业掌管,用于小区的公共支出。不过,收支得接受业主的监督。最近 ,南昌红谷新城小区的部分业主,就对这笔钱的使用有话要说。

业主胡女士介绍,5月31号,她来到小区业委会办公室提交一些材料。无意中,看见办公桌上的一份文件,是前一天业委会的会议记录。上面显示,16名物业工作人员的工资是由公共收益支付的。

根据胡女士当时拍摄的照片显示,一份手写的会议记录上写着,多位保安 、保洁等物业工作人员由“公共收入支付”。这让她联想到了前不久,小区 业委会公布的今年一季度的公共收益报表。在支出这一栏中,占大头的是共有部分经营服务支出,共花费14万多元,可业委会一直没有公开这项支出的具体明细。

胡女士怀疑,这笔支出可能和她看见的物业人员工资有关。胡女士表示,既然用小区的公共收益去支付工资,那为什么还要他们交物业费?她认为,这里面可能涉及到二次付费。

南昌:新成立的业委会 不少业主有意见

不仅如此,胡女士说,虽然整个小区的楼栋电梯和外墙都悬挂了不少广告牌,可是在小区一季度的公共收益报表中,却没有广告收入这一项。

红谷新城小区部分业主告诉记者,小区虽然2011年就开始交房,可直到去年才成立了第一届业委会。而不少业主觉得,业委会在一些事关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的事项上,没有询问业主的意见就会自行决定。据这些业主介绍,他们已经收集到了一千多名业主的签名,准备向社区和房管部门申请,召开小区首次业主大会。

业委会委员:跟物业签的合同内容变更 他们都不知情?

从红谷新城小区业委会公布的今年一季度公共收益报表来看,作为小区公共收益重要组成部分的广告收入, 没有被计入到收入项目中;其次,作为主要支出的经营服务支出,没有列出具体明细。由此不少业主怀疑,是不是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之间存在什么猫腻。对此,业委会会有怎样的解释呢?

记者了解到,南昌红谷新城小区从2018年开始推动成立业委会,可是因为小区业主众多,共有5500多户,过了一年多才在乡镇、房管部门的推动下选出了第一届业委会成员,并且一直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不仅小区的部分业主对业委会有意见,业委会的部分委员也对业委会的工作有质疑。一位业委会委员介绍,根据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物业公司可以对公共收益扣除支出之后的结余,收取25%的管理费。可是在签订合同之前,业委会集体讨论的时候,大家提议的是15%的管理费。

小区公共收益 业委会是否进行有效管理?

这一说法,记者从红谷新城小区其他几位业委会委员那里得到了确认。他们说,总共9人的业主委员会,目前已被部分人掌控,开会的议程都由那几位业主委员来确定。他们认为,业委会成立半年多来,对小区的公共收益没有实现有效监管。

对于部分业主和业委会委员的质疑,红谷新城小区业委会主任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根据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的合同,物业公司只能对公共收益的结余收取管理费。而根据业主拍摄的5月30号的业委会会议记录,业委会却把16位物业工作人员的工资纳入到了公共收益支出。业委会委员沈荣翔表示,当时是一名罗姓委员在会上汇报了公共收益的相关情况,至于为什么会有相关内容,他也不清楚。

记者了解到,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广大业主的利益。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公共收益由物业代管,业主有质疑,可以找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公共收益就该归业委会管理。

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有权监督业委会的工作,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可如果业委会拒绝接受监督,不提供公共收益的收支明细,业主又该到哪个部门进行投诉呢?根据南昌市房管局公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业委会自觉接受社区、街道和区房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随后,记者从南昌市新建区房管局了解到,该局目前还没有将辖区内的小区业委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因为根据2008年南昌市政府发布的《物业管理 工作职责分工意见》,由街道、乡镇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日常工作。根据这份《意见》,应该由长堎镇政府对南昌红谷新城小区业委会进行监督。但是,记者从南昌市房管局了解到,目前对业委会的管理仍是一个盲区。

南昌发布的《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意见》“落地”存不足

据法学教授、省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易有禄分析,南昌市政府发布的《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意见》,规定没有相应执法权的街道、乡镇来负责监督业委会的日常工作,这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出现政策无法落地的情况。

易有禄认为,从政策实施角度来说,只有实现行政主体主体与执法权限相匹配,才能解决多头管理、却找不到实际负责部门问题。以对业委会的监管为例,易有禄建议从立法层面上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上监管上的漏洞。

“不公开不透明”是禁忌。本该知情的小区业主,反而蒙在鼓里。不信任当然会紧随其后。作为物业,保证业主的权益才是首位。物业公司因定期及时公布小区公共区域的收益情况及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小区业委会则是代表业主,更不能私自代表业主的意愿,去擅自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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