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起火损失怎么办(住宅楼起火损失怎么办)

04-17 房产 投稿:星河几许
住宅起火损失怎么办(住宅楼起火损失怎么办)

据钱江晚报·小时新闻报道,“我们真的不愿意再调解了,协商那么多次都解决不了,我们已经准备起诉了,为什么还要调解?”一坐到杭州望江街道徐家埠社区的共享法庭里,当事人花某就表明态度,不接受调解。

这是怎么回事?

这起纠纷还得从包某、花某夫妻二人将房屋出租给方某说起。他们三个人之间通过微信约定房屋租期为两年,但是并未签订任何书面合同。

期间,方某又将房屋给朋友张某居住,张某却将亲戚拿来的电瓶放在屋内,后因电瓶发生故障引发火情,不仅毁坏了花某的房屋,连小区公共设施和邻居的房屋也一并遭殃。当时,包某、花某支付了赔偿款及房屋修复款合计人民币12万余元。包某和花某认为,这个钱应该由方某赔偿,但方某提出自己只是代为委托管理,并不是二房东,具体赔偿应由张某负责。而张某说自己作为一名外卖员,目前没有能力支付这笔赔偿款。

调解多次未果,此事也陷入僵局,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为了尽快解决这个积案,社区联系了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员额法官曹圆圆。曹法官了解了纠纷事实后,立即组织协调。她结合在案证据情况,向方某解释了委托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站在法律的角度告知方某,作为租赁合同相对方负有妥善保管租赁物的责任,在承租期间造成了租赁物毁损,就应当承担责任。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裕龙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指出,走法律途径不仅费时还要考虑费用问题,纠纷再拖下去只会更徒增烦恼,而现在社区有了“共享法庭”,这种结对指导模式就是为了方便纠纷双方能最快、最有效地解决问题,也一定会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最终,在法理和情理面前,实际居住人张某愿意就包某、花某的赔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终达成了协议:由方某、张某共同赔偿包某、花某的损失105000元人民币,分六个月内支付完毕,并签下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就这样,一场悬了两年多的积案,在共享法庭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迎刃而解,“太感谢了,法官能来社区进行调解,有专业人士对纠纷进行定性,到底谁的责任清清楚楚,这下我们的心结终于解开了。”包某夫妻如释重负。

据了解,这是望江街道首个通过“共享法庭”成功调解的案件,它的圆满解决,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也为之后的调解工作增添了信心。

“共享法庭”可以通过“一屏一线一终端”的模式,让庭务主任预约联系法官,能够及时介入、联合调处社区重大典型或“久调未决”的矛盾纠纷,为社区事务把好“法律脉”,大大减轻基层负担。

自“共享法庭”工作模式启动以来,望江街道从引导、指导、督导等方面着力推进,望江司法所加强与法院的衔接,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确保工作落地、确保参与效果,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这个“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得到更多的人了解和认同,进一步扩大有效覆盖,为进一步深化“四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积累经验和智慧。

记者 詹程开 通讯员 朱婷婷 李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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