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份子钱一般给多少(河北份子钱一般给多少2020)

03-20 房产 投稿:时光静好,你我安好
河北份子钱一般给多少(河北份子钱一般给多少2020)

退税减税是今年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性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陆续发布公告,明确了各项政策具体内容。为帮助广大纳税人更好理解掌握相关政策,保定市财政局对各项新出台政策进行了梳理,大体可概括为“减、免、缓、退”四类:

四、退税类政策

退税类政策指增值税留抵退税。一是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存量、增量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二是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增量留抵税额退税。

政策内容:《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一是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二是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政策解读:

(一)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1.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的计税制度,一般纳税人通过公式“当月应交税额=当月销项税额-当月进项税额-上月留抵税额”计算应交税额。如果当月应交税额小于0,则纳税人当月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负数部分为纳税人当月末的留抵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2.存量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底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税额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例如:某微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4月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时,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2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100万元;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的存量留抵税额为80万元。该纳税人在4月份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将再无存量留抵税额。)

3.增量留抵退税。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退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增加的留抵税额。纳税人或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例如:某中型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6月30日的期末留抵税额120万元,在7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如果此前未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20万元;如果此前已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20万元。)

(二)留抵退税具体安排

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办理留抵退税,具体安排如下:

1.小微企业

存量留抵退税:微型企业4月1日起开始申请,4月30日前集中退还;小型企业5月份开始申请,6月30日前集中退还。

增量留抵退税:4月1日起开始申请,按月全额退还。

2.制造业等行业

存量留抵退税:中型企业7月1日起开始申请,9月30日前集中退还;大型企业10月1日起开始申请,12月31日前集中退还。

增量留抵退税:4月1日起开始申请,按月全额退还。

(三)申请留抵退税的基本条件

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四)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和留抵退税政策调整

纳税人不能同时适用留抵退税政策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享受过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不得申请留抵退税;已获得留抵退税的,也不得再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需要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享受一项优惠政策。对于已享受其中一项优惠政策的,若想享受另一项优惠政策,办理要求如下:

1.由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改为享受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2. 由享受留抵退税政策改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五)关于进项构成比例的规定

14号公告规定的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为简化操作,减轻纳税人核算负担,此次留抵退税新政策不区分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均设置统一的进项构成比例。需要说明的是,纳入进项构成比例计算的扣税凭证中,增加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和纳入进项抵扣凭证范围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进项构成比例计算公式的分子,且这一调整也同样适用于继续实施的老政策。(保定市财政局 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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