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房产税什么时候实行(河北省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

11-23 房产 投稿:春霞早退
河北省房产税什么时候实行(河北省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

近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河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河北省契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四。其中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全文重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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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契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四。其中,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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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对于成交价格不超过补偿部分的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征收契税;对于房屋产权调换或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支付价格差额的免征契税,支付价格差额的,对价格差额部分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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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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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契税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4号)同时废止。


契税关乎购房者的购房成本,触动购房者的神经。近期出现了一些类似“重磅消息:契税税率为3%~5%,9月1日起施行!到时,房价、契税都要涨了!买房要趁早啦!”的谣言。实际上,事实上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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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标准上调了吗?


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出台,将1997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落地执行。需要明确的是,契税法并没有涉及调整契税税率。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另外,早在2016年,根据国务院部署,财税〔2016〕23号文件明确个人购房契税实施税率优惠政策,从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且文件未规定执行到期时间。


截止目前,已有多个省市明确了9月1日之后的契税税率。目前大部分城市按照“老政策”执行,契税既没有上涨,优惠政策也未发生变化。例如,天津市就决定:契税仍然为3%。而涉及个人购买住房,仍然延续《优惠政策通知》不变。吉林省财政厅也于2020年11月30日就《新契税法》作出热点解答,声明吉林省保持现有的契税和优惠政策不变。广西税务部门也回应广西契税适用税率无变化,契税优惠税率目前仍然有效。河北省此次出台的《决定》也确定最低档为3%,确定的税率与现行税率相比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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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到底按多少缴纳契税?

具体来看,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两种情况适用优惠税率:




首套住房: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套住房: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而新发布的《契税法》虽然规定了3%-5%的税率幅度,但个人住房优惠税率是以单行文另行发文明确的,《契税法》中并无规定取消该项优惠,目前也无其他文件出台将该优惠废止,就是说,现行规定中的税率幅度和新规定中的税率幅度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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