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学区怎么分(大荔县学区划分)

04-16 房产 投稿:时光静好,你我安好
大荔县学区怎么分(大荔县学区划分)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大荔县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大荔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是哪些?

基本条件:小学为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为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五类入学条件:1.具有城区户籍(不含空户挂户);2.符合特殊政策;3.监护人在城区拥有住房;4.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5.监护人在城区经商满1年。

二、“就近”是指直线距离最近吗?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1〕29号)文件规定: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分布状况,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县域内公办初中、小学就近招生范围和人数。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三、报名审核学校是录取学校吗?

报名审核学校负责入户审核,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负责相关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审核,审核后按照“户籍类→特殊政策类→住房类→随迁子女类→就业经营类”的先后批次进行招生录取。有剩余学位招录下一批次学生,若本批次入学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按照本批次积分从高到低招生录取。若无剩余学位,由教育局统筹调剂入学。

四、我的子女符合入学条件,但错过报名时间,学校学位已满,还可以进入该校就读吗?

不可以,县教育局会统筹调剂另一所学校就读。

五、新生入学条件可以作为转学条件吗?

不可以。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1〕29号)文件规定: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因此招生方案中的各类入学条件,只作为新生入学审核的依据,不作为转学依据,转学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

六、学位已满可以接受转学吗?

不可以,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严格控制班额,学校在接收正常入学、转学、复学的学生后,班额须符合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班额不得突破55人)。

七、主城区民办学校如何招生?

主城区义务教育民办校按照县局招生方案,首先录城区学生入学。若入学人数大于学位,依照主城区公办校就学次序进行招生录取,招满为止;尚有剩余学位,面向全县及全市招录,若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采取电脑随机排位方式安排入学,电脑随机排位须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主城区的由县局统筹调剂,户籍在农村的回户籍地所在校入学就读。

八、非城区中小学怎样报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非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由各中心校、各初中制定,家长可依照各校方案直接到学校报名入学。

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可以上无资质学校吗?

不可以。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1〕29号)文件规定:社会培训机构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您的孩子在不具备办学资质的社会机构就读,还会导致您的孩子无法建立学籍,影响以后的中考、高考。

十、特殊政策子女如何选择学区?

以实际居住地选择对应学区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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