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的钱银行怎么处理(按揭款下来了怎么处理)

04-16 房产 投稿:梦中有梦
按揭的钱银行怎么处理(按揭款下来了怎么处理)

自1998年我国取消福利分房后,国内的商品房价格就持续上涨,从原来2000元左右一平的价格涨至当前均价10000元左右一平,一套100平的房子总价至少也要100万起步,这个价格以当前国人的收入水平来看,能全款买房的人可以说是“屈指可数”,大部分人买房掏空家庭存款也就只能付个首付,剩余的钱大部分只能从银行贷款。

从银行贷款,我们就需要有东西抵押给银行,而我们要买的房子则是最好的抵押物,所以买房后虽然我们有房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想要随意处置房子还是要经过银行允许的,一旦我们不能按时归还贷款,那么房子将有可能被银行拿去拍卖。

正常来讲,只要房子还在,而且“房奴”每个月按时归还贷款,那么只要等钱全部还完了,那么这套房子就算是真正的属于你的。但是我们要知道生活中有很多的意外,比如失业断了收入来源,当然碰到这种情况我们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但是如果在房贷没有还完的情况下,房子突然间就没了,比如遇上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房子被吹垮或者冲垮、震跨了,那么房贷还需要还吗?

很多人可能会认为这种事情概率太小了,但是概率小并不代表没有,碰到一些极端的天气,这种事情是很容易发生的,比如2008年的汶川地震,很多房子就被震垮了,近的如郑州千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就有住宅楼被洪水冲垮掉,那假如不幸成为了这些受害者,这时候房子都已经不在了,房贷还需要还吗?如果不还,银行又会怎么处理呢?

其实举个简单的例子就知道钱需不要要还了,就像你找朋友借了100块钱买菜,而买来的菜由于放置的时间太长了或者没有空煮,菜坏掉了,那么这100块就不用还了吗?我们从银行贷款买房也是一样的道理,我们跟银行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跟房子根本就没有关系,房子只是作为一种抵押物,因为你有这个抵押物银行才愿意把钱借给你,所以即便是房子不在了,你的银行贷款依然还是要归还。

当然了天灾无情人有情,碰到这种因为极端天气造成的房子损失,银行也不会那么的不近人情,毕竟发生这种事情不是我们人力能够抵抗的,银行也会给这些受害者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间可以不用归还银行贷款,银行也不会收取任何逾期费用或者上个人征信,但只要过渡期过了,依然还是要按时归还银行贷款。

比如2008年的汶川地震,很多人的房子就是被震跨了,而当时央行和银监会也下发了通知,要求银行对于受灾地区那些不能按时归还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能催收、不罚息也不能做不良的记录,对于不能按期还款的贷款可以延长6个月的还款时间。而且如果这些受害者因为地震造成的损失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或者保险赔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银行应该认定为呆账并且予以核销处理,通俗一点来讲就是真的还不上了,银行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综上所述,正常情况下,如果房子真的是被台风吹垮了,那么房贷还是要继续归还给银行的,但银行也不是不近人情,会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当然要是受损失的并不是只有你一家,而是大部分人,比如像2008年汶川地震一样,影响比较大的,那么国家也会出台统一核销的政策,这种情况下大概率就可以不用还了,如果没有办法全部核销处理,那么也应该可以申请一定的经济补偿款,具体还是要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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