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原始密码是多少(二级建造师初始密码是多少)

10-30 教育 投稿:南葵思暖
一级建造师原始密码是多少(二级建造师初始密码是多少)

来源:江苏建设人才

建筑行业常用证书办理之常见问题解答

1、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如何在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分为个人实名(人)认证、个人发起申请、企业确认提交申请三个步骤。

(1)个人实名(人)认证。取得职业资格人员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江苏政务服务”APP进行实名(人)认证。

操作步骤如下:点击“我的”→“立即登录”→“个人用户”进行注册,注册登录后点击“姓名”→“个人信息”→“实名等级”→“用户等级”内进行L4级别实名(人)认证。

(2)个人发起申请。取得职业资格人员登录“江苏政务服务”手机APP,点击“首页”→“江苏政务服务(城市名)”→“人才服务”→“证书办理”栏内“住建领域从业人员”→进入应用发起注册业务申请。个人在5日内未对申请事项予以确认的,视为无效申请,由平台自动删除申请事项。

(3)企业确认提交申请。聘用企业通过系统入口(网址:http://www.jszwfw.gov.cn/jsjis/front/login.do?uuid=3Pjiipr99xV0)选择“法人登录”,初次登录后,先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再对个人申请事项进行确认,并提交注册业务申请。

2、如何在综合服务平台下载电子证书?

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住建领域从业人员→我的证照”或“江苏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证照查询验证→人员资格证查询”自行下载。

3、如何在综合服务平台撤回申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未受理的申报事项可由职业资格人员自行撤回。具体操作:点击“我要办事”→“事项查询”→“撤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受理审核中的,撤回申请流程同上;已审核完成的,无法撤回申请。

4、企业在综合服务平台如何进行更名申报?

首先,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并在法人库修改最新单位名称。其次,登录综合服务平台,点击“企业信息维护”菜单,在打开的页面中点击“企业名称变更”按钮,系统自动校验省政务服务网法人库企业名称(如法人库非更名后企业名称,请勿申请);上传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工商更名变更登记通知书),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省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更新注册人员注册单位信息。

5、多个职业资格,如何申请变更注册?

一个人取得多个执业资格,只能注册在一家单位,与原单位解聘后,所有专业一起注册至新单位。

6、职业人员注册时有何年龄限制?

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年龄不超过65周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造价工程师与勘察工程师无年龄限制。

7、如何查询职业人员证书及注册状态?

职业资格人员注册状态可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址: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证书查询”→“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职业资格人员证书及注册状态查询”进行查询。

8、如何办理一级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

(1)江苏省内变更选择“机构内变更”,个人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上传“变更注册申请表”及新单位“劳动合同”。将申请表原件与注册证原件以及回寄地址信息一并邮寄至窗口办理。

(2)从外省变更至江苏省内选择“机构外变更”,个人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上传“变更注册申请表”及新单位“劳动合同”。将申请表原件与注册证原件以及回寄地址信息一并邮寄至窗口办理。

(3)企业更名选择“机构内变更”,个人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上传“变更注册申请表”、“劳动合同”、“工商更名通知书”、企业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将申请表原件与注册证原件以及回寄地址信息一并邮寄至窗口办理。

(4)身份证正常升位选择“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个人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上传“变更注册申请表”、新“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旧“身份证”或“户口信息”扫描件。将申请表原件及新旧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窗口办理(若无旧身份信息请上传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资质变更请选择“变更聘用单位资质证书情况”。系统内上传注册申请表及企业资质证书。再将申请表原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邮寄至窗口办理。

请选用 EMS 邮寄,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一楼 B19窗口蒋工收,电话 025-83666746。

9、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及注销注册审核被退回?

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由住建部中国造价师协会审核,不经由厅级主管部门审核,可拨打住建部中价协010-68331219咨询具体事宜。

10、一级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多久审核?一级造价工程师遗失补办如何办理?

一级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收到变更注册的纸质材料后,将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同时将变更贴粘贴于证书上随证书寄回。

一级造价工程师需在系统内申请“证书补办申报”,由住建部审核。注册证书由住建部发放至我中心后,个人可将一寸证件照及回寄地址同时邮寄至窗口,由工作人员盖好钢印回寄。

11、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系统提示要递交旧证书?

延续注册成功后,证书由住建部打印后邮寄我中心,我中心收到证书后按照市别发放至各市级主管部门,执业人员或聘用企业持旧证书至企业注册所在市级主管部门换新证。

南京市025-52851823

镇江市0511-85581885

常州市0519-85588306

无锡市0510-81822752

南通市0513-59001552

淮安市0517-83888427

盐城市0515-88117744

连云港市0518-85505620

扬州市0514-87965011

苏州市0512-65182826

宿迁市0527-84396263

徐州市0516-66998106

泰州市0523-86893561

12、一级造价工程师登录密码忘了如何找回?

需联系系统技术帮助找回,电话为010-62041661。

13、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后多久公告?

初始注册申报并受理后,将于20个工作日内公告。

14、二级造价工程师如何更换执业单位?

二级造价工程师需先申请注销注册,原聘用企业确认后即完成注销注册,在新聘用企业申请初始注册。

15、外省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如何在江苏省注册?

外省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需先进行省外资格信息录入后,再申请各类注册事项。点击“我的资格”→“省外资格信息录入”。“资格名称”内选择“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准确填写该资格的报考地、资格证号、通过年度等信息,其中“*”为必填项。“是否在省外做过初始注册”需如实填写。如已注册,将原注册信息填写准确,所有信息填写完后提交审批。审批完成后即可正常申报在我省的注册业务。

16、二级建筑、二级结构在综合服务平台如何修改身份信息?

申请人需提供情况说明(述清身份证号新、旧、修改原因)本人签字按手印;公安部门提供的身份证修改证明;新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携带相应原件、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每张扫描件大小不超过200k,扫描件以图片形式存放在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中)至窗口(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一楼B19窗口)办理。

17、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成功后如何领取证书?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采用邮寄方式发放。注册申请人在部系统中正确填写邮寄地址及联系手机号码,自核准公布之日后,根据部系统内填写邮寄方式,按公告批次统一打印、邮寄。

18、系统内申报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业务,为何一直未审核?

企业通过系统提交注销注册申请成功后,持证人员应将注册证书原件(如丢失提供登报遗失的报纸原件)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一期二楼2142房间,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025-83666746。邮寄时需注明“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交回旧证”(为确保证书送达,建议选EMS邮寄)。收到注册证书原件后,方可予以受理注销注册。

19、申请人在注册时发现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导致无法注册时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申请人是通过考核认定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提供《证书信息更正表》、书面情况说明、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证明)及资格证书到省住建厅窗口(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B20窗口),经审核符合要求的,联系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更改。如果申请人是通过考试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需与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25-83236088。

20、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批准时间?

二级注册建造师实行无纸化申请注册,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需根据批次审批并公告,延续注册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注销注册由企业确认后即完成注销。

21、原企业正在破产清算中,如何办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转出手续?

企业破产后,携带相关材料来我厅注册窗口(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个人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所需材料如下:

(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个人详细情况说明;

(3)身份证;

(4)注册证书遗失声明;

(5)破产清算小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6)在岗情况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以上材料需携带相应原件、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每张扫描件大小不超过200k,扫描件以图片形式存放在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中。

22、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为什么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企业注册?

根据省委省政府“不见面审批”要求,我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已实现“无纸化”申报。建造师个人在“江苏政务服务”APP(实人认证)-住建领域丛业人员模块发起注册业务申请,由企业确认并上传注册相关材料,方可完成申报。企业为您申报二级建造师注册的材料符合系统上传材料的要求,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我中心会按时审批完结。若企业盗用您的个人信息注册了二级注册建造师,建议您可通过公安部门寻求解决或与我厅相关部门联系投诉举报事宜,由稽查办(联系电话:025-51868773)或信访办(联系电话:025-51868829)进行跟进处理。

23、一级注册建造师应如何延续注册?

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按照住建部要求在“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申报,由住建部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4、企业不配合转出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如何自行办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转出或注销?

若企业不配合办理,由本人携带身份证至我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强制注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B20窗口),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扫描件(扫描件每张不超过200k存在U盘中):

(1)身份证;

(2)解聘证明(或原聘用单位破产倒闭时资质吊销或注销证明、原聘用单位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证明、劳动仲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情况说明;

(4)《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5)《建造师注册申请及在岗情况诚信承诺书》。

25、注册建造师注册材料报送到哪里?

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重新、增项、延续、注销注册按照住建部要求在“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申报。二级建造师注册在“江苏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6、我现在可以去打印注册建造师证书/贴花了吗?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我省已全面实行“电子证书”。

一级注册建造师由本人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注电子证书并自行下载;二级注册建造师可在“江苏政务服务”APP-人才服务-住建领域从业人员-我的证照中查看已获得的注册证书。

27、如何查询注册建造师注册进度?

一级建造师请登录“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如有疑问,截图以后再咨询。

二级建造师请登录“江苏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如有疑问,截图以后再咨询。

28、在“中国建造师网”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系统内,企业基本信息如何修改?

进入系统后,点击页面左方“企业基本信息”。基本信息页面内部分信息可由企业在网上自行修改,修改后即生效;部分信息必须由企业提出申请并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生效,此外还有部分信息不可更改。

网上直接修改项:企业的联系地址、传真、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等6个项;

由企业申请省级审核项:企业性质、工商注册地、地(市,州)、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企业资质类别、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8个项等;

不可编辑项:组织机构代码、省(自治区、直辖市)。

需要特别注意的信息项:企业名称。当该企业无任何上报数据之前,企业名称可以在网上直接修改;当该企业已经有数据上报时,需待已申请人员经批准并取得注册证书后,方可申请企业名称变更(办理程序详见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

29、二级注册建造师如何专业注销?

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申请专业注销。在“江苏政务服务”APP-住建领域从业人员程序内,选择注销注册-专业注销申请即可。如二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专业全部注销,则自动注销二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

30、一级注册建造师企业现场认证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企业现场认证用于从未取得过身份锁的企业用户。企业用户填写相关信息,根据系统提示,上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上传完成后需由企业法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须另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系统管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1、申报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时,系统提示“您申请的专业,资格库中不存在”应如何处理?

确定取得执业资格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与注册证书信息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申请个人信息修改,由住建部注册中心直接进行审核,联系方式:010-68318963。

32、申报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时,系统提示“当前手机号已有其他人员绑定”,应如何处理?

请绑定当前手机号的注册建造师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修改其之前绑定的手机号,或由其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我厅注册窗口(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重置手机号。

33、企业忘记“中国建造师网”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系统账号或密码,应如何找回?

如企业忘记“中国建造师网”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系统密码,可在系统中用绑定手机号进行密码找回。

如企业忘记该系统账号及密码,需企业法人到厅注册窗口(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找回,携带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代办需另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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